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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教育乱收费典型问题自查自纠相关工作的通知
2023-06-05 11:23  

各二级学院(部),各相关处室:

根据陕西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系会议办公室《关于做好教育乱收费典型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》,我校即时响应并启动第一阶段自查自纠相关工作。

请各二级学院(部),各相关处室重点对照《教育乱收费5方面典型问题》(附件1)对本部门的所有教育收费行为进行梳理排查,对发现的问题即时进行整改。请于61518:00前填写《教育乱收费典型问题自查自纠统计表》(附件2),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,报送至财务处结算科;同时将WORD版发送至赵宏强(联系电话:13201925601)老师OA邮箱。


附件1教育乱收费5方面典型问题

附件2教育乱收费典型问题自查自纠统计表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财务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65


附件1

教育乱收费5方面典型问题

一、借购买教材教具乱收费

1.违规征订或代购省级目录范围外的教辅材料或违反“一科一辅”政策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,超标准或超范围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;

2.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指定读本、课外读物、报刊杂志、作业本以及教育APP、视频课程、平板电脑、电子资源等学习资料;

3.违规收取学习用品费、教具使用费、试题试卷费、讲义资料费等,以及其他侵害学生利益的收费行为。

二、借违规补课、培训乱收费

1.违规组织学生进行补课并收费,违规以课后服务名义变相教学、补课并收费;

2.违规组织、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并收费;

3.违规通过家委会,利用学校场地和师资力量进行补课并收费;

4.违规联合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小语种、体艺类课程等相关培训、教学并收费。

三、借招生入学、自设项目乱收费

1.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建校费、择校费、转学费、信息费、坑班费、捐资助学款等,或通过家委会、基金会、社会中介、培训机构等关联交易收取上述费用;

2.将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,收取或变相收取无政策依据、擅自设立的项目费用,如论文评审费、工本制作费、答辩费、培训费、体能训练费、课间管理费、午休费、取暖费、降温费、饮水费、宿舍管理费、自行车管理费、保洁费、校园安全保卫费等。

四、借校企合作、继续教育乱收费

1.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违规提高学费标准,违规收取实习费、实训费、校企合作费、委托培养费等;

2.通过虚假宣传、与学历教育挂钩等方式诱导或强迫学生参加培训并收费,或将培训费与学费捆绑收取;

3.违规收取或委托有关单位及个人代收继续教育学费,高校继续教育设点单位、校外招生点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私设项目违规收费、超标准收费或搭车收费等。

五、教育收费政策落实不到位

1.相关教育收费制度还不完善、内容还不全面、机制还不健全,部分制度已不能满足当前需要;

2.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落实还不够有力,未按规定要求、规定内容进行公示或公示内容无政策依据;

3.未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学费、保教费、住宿费,或跨学期、跨学年进行预收,或与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捆绑收费,收费后未提供合法票据;

4.执行退费政策不到位,在退费问题上推诿扯皮、推卸责任,拒不退费或故意拖延,漠视群众利益。



附件2

教育乱收费典型问题自查自纠统计表

部门(盖章): 负责人(签字): 统计时间:2023

序号

排查整治重点任务

排查出的具体问题

整治措施

进展情况

完成时限

责任人

1

借购买教材教具乱收费






2

借违规补课、培训乱收费






3

借招生入学、自设项目乱收费






4

借校企合作、继续教育乱收费






5

教育收费政策落实不到位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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